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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旬阳通报医院“男50女44岁不续聘”:责令限期改正,支付两倍赔偿
近日,陕西省旬阳市人民医院“到龄不续聘”现象引发广泛关注。据悉,去年以来已有12名女员工遭遇“44岁危机”。
8月31日,旬阳市人社局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,称已介入调查,相关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。
9月4日,旬阳市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,表示责令旬阳市人民医院15日内修订《聘用人员管理办法》。
通报称,经调查,2017年旬阳市人民医院制定《聘用人员管理办法》,依据该办法“除从事临床医疗岗位,其他各岗位聘用人员男性满50周岁,女性满44周岁不再续聘”规定,解除聘用人员19人,其中2022年以前解聘15人,2023年解聘4人,存在未依法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十四条二款(一)(三)项、第三十九条、第四十七条、第八十七条规定。
市人社局于9月1日向旬阳市人民医院送达《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》,责令其15日内修订《聘用人员管理办法》,经主管局审定后执行。市联合调查组责令市人民医院与被解聘人员充分协商、依法予以赔偿。
通报表示,目前,经双方协商,旬阳市人民医院已向19名被解聘人员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。
旬阳市将对企事业用人单位加强监管,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人事管理制度,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。
图源:旬阳市人民政府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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